判了!神地集團蛋生元?蛋殼果蔬凈維權勝訴
發布時間:
2025-07-02
近日,浙江省義烏人民法院就神地集團旗下湖北神地匯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地匯豐”)訴長沙堅棱百貨商行、義烏市歡錦貿易有限公司等被告侵害作品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判決,神地匯豐勝訴。于2025年初啟動的神地集團蛋生元?蛋殼果蔬凈產品反不正當競爭專項維權行動取得重大突破與勝利!
近日,浙江省義烏人民法院就神地集團旗下湖北神地匯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地匯豐”)訴長沙堅棱百貨商行、義烏市歡錦貿易有限公司等被告侵害作品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判決,神地匯豐勝訴。于2025年初啟動的神地集團蛋生元?蛋殼果蔬凈產品反不正當競爭專項維權行動取得重大突破與勝利!
經審理查明,法院認定:
1、作品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侵權成立
“被告長沙堅棱百貨商行、義烏市歡錦貿易有限公司未經原告許可,在其網店展示并銷售使用原告涉案美術作品的產品,應認定其侵犯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享有的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
“被告長沙堅棱百貨商行、義烏市歡錦貿易有限公司在網店商品詳情中發布的圖片宣稱“產品包裝升級”,并將原告產品標注為舊款產品,將被訴侵權產品標注為新款產品,并稱目前產品屬于過渡階段,新舊包裝隨機發貨,二被告前述宣傳行為容易導致一般消費者認為被訴侵權產品來源于原告或與原告存在關聯,構成虛假宣傳,故二被告的前述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應承擔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基于上述認定,法院認定我司訴訟請求成立,并作出判決(案號(2025)浙 0782民初1097號;案號(2024)浙0782民訴前調31436號;案號(2024)滬0105民初29665號),判令被告長沙堅棱百貨商行、烏市歡錦貿易有限公司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共計10萬元,堅決維護了神地匯豐的合法權益與品牌聲譽。
當前,該判決已正式生效。我司鄭重聲明如下:
關于進一步打擊同行
不正當競爭,惡意侵權嚴正聲明
法槌已落,正義昭然。此次判決結果捍衛了我司品牌形象與市場權益,彰顯了法律的公正性與權威性,也更進一步堅定了我司嚴厲打擊一切侵權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決心。
后續,我司將繼續堅持“零容忍”態度,緊握法律武器,捍衛品牌聲譽。同時,我們也真誠地提醒廣大消費者應注意甄別,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產品;呼吁廣大用戶及社會公眾,繼續向我們提供相關侵權線索,讓我們攜手將打擊惡意侵權的行動進行到底!
舉報熱線:400-966-8108
湖北神地匯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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